各学院、部门、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温州大学“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遴选
1、本轮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面向全校所有专业,一个专业限报一类。独立学院专业、本部暂停招生的专业和各类发文明令禁止申报的专业不在申报之列。
2、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遴选要遵循有利于促进学校“特色本科”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形成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有利于推进学校三大转型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将在注重专业建设基础和专业未来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专业建设的思路和具体建设方案。
4、具体申报条件及数额限制详见文件。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评选办法,在充分诊断专业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仔细梳理专业建设思路,结合专业实情填写申报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思路方案清晰扼要,切忌空谈。
2、各学院要明确专业建设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成立“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及未来专业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工作。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拟申报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根据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将填写好的《温州大学“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2)及必要的支撑材料提交学院。经学院初审后,于3月20日前将《温州大学“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温州大学“十二五”校级重点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罗晓敏,电话:8057 ,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