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十一五”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和“十二五”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及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对2007年立项的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2009年立项的省重点建设专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组织“十二五”浙江省高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和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及申报
(一)省重点建设专业检查及验收
1、中期检查的省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
2、验收的省重点建设专业:艺术设计(鞋靴设计方向)、物理学、生物科学、应用化学。
(二)“十二五”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和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申报
1、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申报:申报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必须是浙江省2003年、2007年、2009年立项的省重点建设专业,或“十一五”期间已获教育部立项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已列入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独立学院暂不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另注:①根据上述条件,我校化学、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服装设计与工程等7个专业已经具备申报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和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资格,物理学和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作为2007年省重点建设专业,验收的结果将影响到上述项目的评审。
②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艺术设计(鞋靴设计方向)、生物科学、应用化学等6个专业须根据省厅中期检查或者验收结论而定,如拟申报省优势专业和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亦可先行填写申报书。请上述专业各自做好推荐申报、中期检查及验收的相关准备。
2、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将从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中一次性择优遴选,分两批向教育部推荐,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各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表》(见附件),同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备查并做好迎检准备。具体检查时间,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
2、符合申报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请填写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同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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