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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瓯江特聘教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1年12月15日 浏览:
关于做好瓯江特聘教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14
发布人:
陈贤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摘要:

为加快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速度,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力,根据《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行政[2011]2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首批瓯江特聘教授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大学所有在编在岗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已享受特殊约定待遇的引进人才,协议履行完毕后可申报瓯江特聘教授。

    二、岗位类型与聘任年限

    瓯江特聘教授名额不限, 分为A类、B类、C类,名额不限。A类特聘教授聘任到法定退休年龄;B类特聘教授聘期9年;C类特聘教授聘期6年。

    三、聘任条件

瓯江特聘教授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并已取得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具体条件见《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文件。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院申请),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2、应聘者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聘任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提出具体推荐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4、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意见进行审定并报校党委批准。

    五、其他

1、申请人所列项目除国家级人才项目外,其他均应为新温州大学成立(2006年2月14日)以来以温州大学名义取得的成果或荣誉。

2、其他事项详见《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

请各学院在2011年12月3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送交南校区行政楼715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师资科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林老师 陈老师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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