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全校实验教学即将全面展开,为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管理,请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好本学期实验课程项目运行表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每门在实验室内开设实验项目的课程都必须编制实验项目运行表,且必须依据该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开设,不能私自增加或减少实验项目。合班上课的课程只需编制一份实验项目运行表。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编制所任课程的实验项目运行表,所编制的实验项目运行表将作为跟踪、检查实验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师上课情况,并作为实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任课教师按规定格式编制好实验项目运行表,2月24日前上交学院。学院责成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初审,由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汇总装订成册(按照封面、目录、实验项目运行表依次排列装订)。
4.实验项目运行表、目录、封面规定格式见附件。
请各学院于2012年3月2日(第三周周五)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南校区行政楼403A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易招娣,联系电话:86598095,E-mail:[email protected]
5624_附件一:温州大学实验教学项目运行表.xls
5624_附件二:实验课目录.xls
5624_附件三:封面.doc